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性別主流化宣導專區

性騷擾申訴管道及禁止性騷擾公開揭示
發布日期: 
113-04-22
類  別: 
性別主流化宣導專區
詳細內容: 
新竹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防治及處理員工性騷擾事件,提供免受性騷擾之工作及服務環境,維護當事人權益及隱私,特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性騷擾防治法第7條及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第 2 條規定,訂定「新竹市政府性別歧視與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公開揭示聲明如下:
一、任何人不得對他人性騷擾或性侵害。
二、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被害人可依
      法提起刑事告訴,行為人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10 萬元以下罰金;利用權勢或機會而
      犯之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三、性騷擾或性侵害他人者,除有法律上之刑事與民事責任外,本府亦將依內部規定懲處。
四、發現或知悉性騷擾事件,本府申訴管道:
      申訴專線電話:03-5216121分機377
      申訴電子信箱:hc3100@ems.hccg.gov.tw
五、其他性騷擾防治相關規定可至本府人事處「性別主流化宣導專區」查詢。 
性騷擾申訴管道及禁止性騷擾公開揭示圖檔
瀏覽人次:100 人    更新日期:113-04-22
回上頁 回首頁 TOP
收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