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教育處(體育保健科)徵求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1名
工作地點:
新竹市政府教育處(體育保健科)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以具工務行政、工程專業或教育行政背景,且有實務工作經驗者為優先。
3.熟悉電腦文書處理系統操作(WORD、EXCEL等)、撰寫及執行計畫能力者並具溝通協調能力者。
1.市立體育場、綜合或單項體育館規劃及興建業務(5,000萬以上工程)。
2.社會體育工程(含太陽能光電風雨球場)申請、興建。
3.虎林棒球場與國軍租用契約簽訂。
4.國有土地管理。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報名手續:
1.職缺名額:1名。
2.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之前1日止。約僱人員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自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待遇:五等280薪點,折合金額為新台幣37,800元(每月)。
4.應徵方式: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請詳述)、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所有文件均為A4格式) 。
5.請於113年5月24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300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新竹市政府教育處體育保健科 邱小姐收」,並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科員職代)」。
6.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7.聯絡電話:新竹市政府教育處體育保健科邱小姐(03)5216121轉467分機。
8.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