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通報專區
本府都市發展處(都市更新科)徵求約僱人員(技佐職務代理人)1名
1.辦理住宅政策相關業務(租金補貼、包租代管)。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報名手續:
1.職缺名額:1名。
2.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之前1日止。約僱人員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自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待遇:四等250薪點,折合金額為新台幣34,775元(每月)。
4.應徵方式: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自傳請詳述)、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 (所有文件均為A4格式) 。
5.請於115年3月3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300新竹市復興路1號新竹市政府都市發展處 邱小姐收」,並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都市更新科技佐職代)」。
6.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7.聯絡電話:新竹市政府都市發展處 邱小姐(03)526-3808#105。
8.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1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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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5-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