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通報專區
工務處(水利工程科)徵約用人員(工程師)
資格條件:
1. 大學相關工程科系畢業並具工程工作經驗2年以上。
2. 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者佳。
1.辦理本市區域排水工程之測量、監工、查估等督導工作。
2.辦理區域排水及雨水下水道搶修工程之監工、查估等督導工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報名手續:
1. 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等影本各1份,於民國114年11月14日前掛號(以郵戳為憑)逕寄:「 300 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新竹市政府工務處水利工程科 」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用人員」職務或親持至本府上開單位辦理,逾期者不受理報名。
2. 待遇:月支45,624(依六等328薪點)元。
3. 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4. 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1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6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5. 聯絡電話: (03)5216121分機393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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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4-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