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通報專區
新竹市政府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人事行政職系助理員職缺(預估缺)外補公告
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符合本職缺調任資格者,具有人事業務經驗1年以上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任用(陞任)之情事。
1.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報名手續:
(一)本職缺為預估缺。
(二)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3年9月16日(一)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bit.ly/2KSbxBO),並請撰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相關附件。
(三)本職缺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或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聯絡電話:(03)5216121轉538沈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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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3-09-09